妊娠糖尿病簡介
◎懷孕期間發生妊娠糖尿病,對胎兒及母體皆會產生不利的影響
胎兒方面:
1.畸型兒發生率增加,包括無腦兒、脊椎裂、水腦症、心臟病、肛門直腸閉鎖、
腎臟異常及尾椎發育不全等。
2.患妊娠糖尿病之母親所生之新生兒較易患呼吸窘迫症低血糖,低血鈣等疾病。
3.胎兒死亡率增加。
4.胎兒生長過大,成為巨嬰。
孕婦方面:
1.產生妊娠毒血症。
2.羊水過多。
3.難產。
18812個孕婦的調查報告中指出,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者,56.2%並無臨床症狀,
因而建議每一位孕婦都要在26-30週時接受妊娠糖尿病篩檢。
尤其下列之高危險群需特別注:
1.有多次流產及死產紀錄者。
2.曾生過四公斤以上之巨嬰者。
3.羊水過多。
4.懷孕時尿液中有尿糖出現者。
5.有家族糖尿病史者。
6.體重過重者。
7.有反覆性黴菌感染者。
8.曾生過畸形胎兒者。
◎妊娠糖尿病篩檢(5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)注意事項:
1.受檢者最好在受檢之八小時內空腹禁食。
2.請將50克葡萄糖水一次喝完,之後只能喝白開水,不能再食用任何飲料或食物。
3.準時60分鐘至檢驗室採血。
4.結果超過140mg/dl需進一步作100克葡萄糖確認試驗。
◎10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判讀準則:
正常族群之參考值:
1.飯前血糖 : 120 mg/dl 以下
2.飯後一小時血糖 : 190 mg/dl 以下
3.飯後二小時血糖 : 165 mg/dl 以下
4.飯後三小時血糖 : 145 mg/dl 以下
以上四次檢驗結果,若有兩次高於正常參考值,可以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。